丰益国际 详解三国官制之曹魏篇:文有中书监、武有大司马,州郡县乡各等级

东汉末年三国纷争,魏、蜀、吴三国的官制在延续东汉官制的基础上也各自做出了调整和创新。尽管这些官制有相似之处丰益国际,但三国间又各具特色。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三国历史中的官职设置,尤其是在阅读史书、小说或者玩游戏时能够有所了解,本文将逐一解析魏、蜀、吴三国的官制特点。
曹魏中央官制 东汉末年,三公职务(太尉、司徒、司空)已名存实亡,曹魏建立后虽然保留了这些职务,但主要是作为一种荣誉职位,而不再具有实权。例如,曹丕登基后,将贾诩任命为太尉,但这一任命却引来了孙权的嘲笑。之后,曹魏的三公虽保留职务,但已经没有实际的权力。 1. **尚书省** 东汉时期,三公职位虽然很高,但真正掌握实权的是尚书令(如何进为大将军、录尚书事)。曹丕建立魏国后,尚书不再是丞相属官,而是成为了独立的政务机关。尚书省设有尚书令一人,属于第三品,尚书左仆射和右仆射各一人,位阶同为第三品。由于中书省的设立,尚书省不再是决策机关,而是负责处理实际的国家事务。尚书省的职能逐渐与后来的“三省六部制”中的尚书省类似。 曹丕执政时期,第一任尚书令是陈群,他制定了著名的九品中正制。魏明帝时,陈娇也曾担任尚书令。与此同时,桓阶、徐宣、卫臻、卢毓、陈泰等人也先后担任过尚书左仆射或右仆射等职务。 2. **中书省** 曹操在魏国时期,设有秘书令和秘书丞,专责管理机要档案和起草文书。曹丕即位后,将秘书令改为中书令,并设立中书监,成立了中书省。中书省负责掌管机密事务和起草诏令,随着时间的推移,中书省的权力越来越大,魏明帝时,几乎成为了仅次于皇帝的实权机关。 中书省掌握的权力不仅限于起草诏令,还能够直接发布命令,处理紧急事务。曹叡临终时,甚至希望托孤于曹宇及其他宗室将领,但由于与刘放(中书监)、孙资(中书令)等人关系不和,最终改变了人选,使用了曹爽和司马懿作为托孤大臣,可见中书省的权力之重。 3. **侍中省** 侍中最初设立于汉灵帝熹平六年(177年),主要职责是侍奉皇帝,负责皇帝的日常规谏以及管理宫中大臣和侍从。曹魏时期,侍中是一个高品级的职位,设立了多个侍中,由资历较深的人担任祭酒。侍中通常也作为一种加官形式,授予给一些重要的重臣。 侍中的主要职责是陪伴皇帝左右,随时给出规谏建议,是皇帝身边的参谋人物。刘晔曾在魏明帝曹叡手下担任侍中。侍中的权力也根据皇帝的信任程度而有所不同,若皇帝信任,则位置显赫,若不受宠,则权力微不足道。4. **曹魏的军职** 在曹魏建立初期,中央军队由中领军和中护军负责,这些军职最初是丞相的属官,负责管理禁军。曹魏建立后,军职逐渐得到调整,设立了大将军、都督等职位,负责军队最高指挥。 大将军职务虽然保留,但实际的权力已经被削弱。曹魏设立了大司马职务,位于大将军之上,统领所有军事事务。大司马和大将军都高于三公之位,成为曹魏实际的军事统帅。夏侯惇、曹仁等人都曾担任过大将军,而曹真、曹休等人则先后担任过大司马。 曹魏地方官制 由于三国时期的战争频繁,地方官员的职权远大于前代,尤其是在边疆地区,地方官员往往兼任军职,指挥作战。相较于地方官员的强势,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并不总是能够完全维持,尤其是在边境和争夺激烈的地区。 1. **州制度** 曹操时期,司隶校尉辖区被划为司州,成为十三州中最后正式命名的州。司州所辖包括三辅、三河、弘农等七个郡。之后,曹丕继位后,继续延续了这一制度。各个州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刺史(有时改为州牧),地方官员的权力依据所处地区的重要性而有所不同。特别是边疆地区的刺史,在战时可拥有相对较高的权力。 此外,曹魏也实行了“遥领”制度,蜀汉、东吴对曹魏的部分郡县实行遥领,由刺史管理。 2. **郡制度** 郡是州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。每个郡由一名太守担任,郡下设有郡丞和郡都尉,后者负责军事。各个郡的太守一般都兼有军事指挥权,特别是边郡,太守往往加封将军称号。每个郡的属官有多个职务,如功曹掾、门下掾、文学掾等。 3. **县、乡制度** 县是郡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县的设立根据人口数量而定,大县由县令管理,小县由县长管理。县下还有乡,乡下设置有秩、三老等职务,负责管理地方事务。 曹魏封爵制度 曹魏的封爵制度主要授予宗室成员,包括亲王、公爵、侯爵等。王国设有相当于郡太守的相职位,王国的其他官员有都尉、傅、保、友等职务。王国的官职与朝廷的官职等级相似,但与公国的差异在于品级有所降低。 曹魏的爵位划分从王、公、侯到子、男等,共有十等爵位。这些爵位大多没有实地领土或税收收入,被称为“虚封”。这种虚封制度也标志着封建制的彻底结束,之后历代朝代大多采取了类似的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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